-
領導權,最後甚至不惜暗殺 佛陀,這就是佛史上有名的「提婆達多毀佛」事件。
由於 佛陀的教導著重於息止執取五蘊的智慧,以及離欲、慈悲的正行,並不認為可以由受用食物的種類來決定身心的淨化與解脫,所以 ...「不殺生」來看待。因此,依「不殺生」的精神來看,若將殺生、取用血肉來類比摘取、受用果蔬的行為,是不妥當的類比法,這會模糊了「不殺生」的真義。因此,「不食用魚、肉」雖不能決定聖道的證得,但契合於慈悲的「...
烏帕沙瑪 比丘
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6380045143.html
-
http://www.fjdh.cn/Item/74295.aspx
-
会起惑造业,可见众生亦是众生,佛亦是佛,众生非佛,佛非众生,因位有别,故众生不得受用佛之智慧神通等。
若正觉佛之本意,修行即可入道,就不会走冤枉路,因而误入歧途,穷劫周旋不出苦轮。修行依此正见而...
如本法师
佛学问答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7/07/16581212567.html
-
’即是指时间,时间和空间是无量无边的,所以诸佛的法身也都是无量无边的。既然都是无量无边的,诸佛的法身就是相同的。报身即是指自受用身,所谓自受用身即是诸佛如来经过三大阿僧祗劫的修行,已经积聚了无量福慧资粮和无量真实功德,得到了圆净常遍色身,此身清净湛然,相续不断,尽未来际,永远受用广大法乐。化身即是诸佛的变化应身,分为殊胜应身和劣等应身,殊胜应身即是他受用身,指诸佛发大愿而成就净土,佛居...
李炳南
念佛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7/10/11230818468.html
-
问:什么是法身佛、报身佛、应化身佛?我们能看到的是哪一种身的佛? 徐恒志答:法身佛是诸佛的理体。报身佛是功德所成就的果报,分两种:自受内证之法乐,叫自受用报身;为初地以上菩萨所显现,使其受广大法乐,叫他受用报身。释迦牟尼佛,就是应化身佛。也可以把应现佛身的作为应身,化现“五趣”之身的作为化身。
徐恒志
|佛|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7/07/14165411341.html
-
问:某古德注性境即实根尘及定果色,请言定果色三字之义。
范古农答:定已成就者为定果。在定中所受用之色境,为定果色也。
范古农
|范古农|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7/07/06554112714.html
-
如果仍然是新鲜的食品,可以自己受用或送予别人;如果供品已经变坏或过期了,则只好丢弃吧!供在佛坛上的食物,不需要放太久时间,即使只放一分钟而在心中供养,也已足够了。佛经并未开示必须供多久的时间,但诸佛根本不需要凡俗的食品,所以你不需要放很久去等圣众受用完毕才撤供,略供一会儿即可以了。供养饮食的时候,不应把好的自己留起而供劣质的。连你自己也不会受用的劣质饮食品,当然不宜作为供佛之用途。虽然诸佛...
佚名
佛教问答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9/05/10045677640.html
-
中观法师开示《佛法的真实信解及受用》
认真聆听
开示现场
3月16日(农历二月初九),虎溪岩寺水陆法会进入第五天。中午12时,邀请闽南佛学院讲师中观法师于大坛为参加法会的信众及义工开示《佛法的真实信解及受用》,让大家在虔诚发心的同时,得以福慧双修,闻法得益。
中观法师从修学佛法的真实信解及受用两方面开示大众。他说,修学佛法,要信更要解。...
佚名
|开示|
http://www.fjdh.cn/bnznews/2008/03/06500421391.html
-
无量无边的,诸佛的法身就是相同的。报身即是指自受用身,所谓自受用身即是诸佛如来经过三大阿僧祗劫的修行,已经积聚了无量福慧资粮和无量真实功德,得到了圆净常遍色身,此身清净湛然,相续不断,尽未来际,永远受用广大法乐。化身即是诸佛的变化应身,分为殊胜应身和劣等应身,殊胜应身即是他受用身,指诸佛发大愿而成就净土,佛居纯净土,为十地以上菩萨现大神通,转正法轮,决众疑网,令大家受用大乘法乐。劣等应身指诸佛居秽土...
佚名
佛教问答
http://www.fjdh.cn/fjask/2009/12/15513194719.html
-
果报。及涅槃因。不同报身毗卢遮那。于色界顶第四禅阿迦尼吒天宫。云集尽虚空遍法界一切诸佛。十地满足诸大菩萨证明。警觉身心。顿证无上菩提。自受用佛。从心流出无量菩萨。皆同一性。谓金刚性。对遍照如来。受灌顶...善寺三藏沙门不空奉 诏译 尔时金刚界毗卢遮那佛。在色界顶阿迦尼吒天宫。初受用身成等正觉。证得一切如来平等智。即入一切如来金刚平等智印三昧耶。即证一切如来法平等自性光明智藏。成等正觉已。一切如来。从...
不详
|佛学论文|因明|五明|
http://www.fjdh.cn/wumin/2009/04/00135642950.html